民间借贷的这些知识点你get到了吗?

小微 财经民间借贷的这些知识点你get到了吗?已关闭评论101字数 1028阅读模式
摘要转自:京法网事特别提示:凡本号注明“来源”或“转自”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,01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为借贷关系?法官说法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...

转自:京法网事

尤其提醒:凡本号注明“来源”或“转自”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,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01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为借贷关系?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法官说法: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七条规定:原告仅根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,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以前借款或其他债务,被告应该对其主意提供证据证明。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意后,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当举证证明责任。也就是说具体的评判需要看被告答辩情况,被告需要对自己的抗辩理由承当举证证明责任。举证责任在原被告之间产生动态转移。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02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借款的本金怎么肯定?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法官说法: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,一般认定为本金。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该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。也就是说本金要以实际出借金额认定,预先扣除了的利息、中介费、服务费等不能计算在本金中,“砍头息”是无效的。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03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

关于借款利息法律是怎么规定的?

法官说法: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借贷双方商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依照商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撑。

借贷双方商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份的利息商定无效。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份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撑。也就是说,对于期内利息,双方有商定的,可以依照商定然而要注意法律规定的“两限三区”。对年利率超过36%部份,法律是不予支撑的,年利率在24%以内,是法律许可的,对年利率在24%-36%之间部份已经作为利息支付要求返还的部份不予支撑。通俗点说就是利息商定高于36%不可以,低于24%可以,在24%-36%之间已经作为利息支付的,给就给了。

04

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?

法官说法:

“套路贷”是一种新型犯法情势,其以民间借贷为名,而实际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财物。其基本手法有“制造民间借贷假象”“制造资金走账构成虚假给付的事实”“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”“歹意垒高借款金额”“软硬兼施索债”等。

从本色讲,“套路贷”就是一种违法犯法行动,在全国扫黑除了恶专项斗争中已打掉许多“套路贷”团伙。在此,提醒广大大众在掉入“套路贷”陷阱后,遇到歹意催收等涉黑问题,要及时报警,保护本身合法权益。

以上就是本站小编关于“民间借贷的这些知识点你get到了吗?”的详细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
继续阅读
 
小微
  • 版权声明: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,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立即通知我们(管理员邮箱:81118366@qq.com),情况属实,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,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,谢谢!
  •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https://93wg.com/8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