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提问者,您好!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,贷款方从本金中直接扣除前期贷款利息的行为确实存在争议。实际上,借款金额应以实际到账的本金数额为准。例如,出借人声称借给借贷人10万元,但在实际给付时却直接扣除了2万元利息,仅给予借贷人8万元,而借贷人开具的借据仍为10万元。如此操作,相当于您贷款4万元却只到手3万元,这样的利息显然过高。如果您未能按时还款,还可能被视为高利贷。因此,建议您尽量避免此类贷款。若您有意偿还欠款,可根据借据上的约定进行还款;若认为还款金额不合理,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。若起诉成功,超出高利贷部分的贷款利息则无需偿还。至于贷款金额与实际放款金额之间的差异,如6万元到账仅3万多元,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是不被认可的。建议您仔细核实相关协议内容,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。 文章源自微观生活(93wg.com)微观生活-https://93wg.com/9008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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